每年因為酒駕引起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一個個家庭因為酒駕而支離破碎。今天好酒網為我們帶來飲酒駕駛新法規,飲酒駕駛如何處罰,希望對我們有幫助!!
1、火車帶酒新規定
2、新交規醉酒駕駛處罰條例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撤消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撤消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三種“損招”照樣挨罰
1、見交警就跑:交警發現司機有酒駕嫌疑,讓司機靠邊停車。待交警未走近時,司機趁機棄車逃跑,想讓交警無法抓到其酒駕證據。這種做法今后將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2、當場喝酒:交警攔下車后,原本酒后駕車的司機趕忙又喝上幾口酒,讓交警無法取得真實證據。交警可報110,司機一樣可能面臨“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罰。
3、反鎖車內:交警發現司機有酒駕行為,但司機試圖將自己反鎖在車內,讓酒精揮發后再出來。該行為一樣將被110民警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