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白酒質量要求第4部分:醬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下稱醬酒新國標意見稿),面向行業部門、協會、銷售、科研等單位廣泛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4月29日。
相比現行醬酒國家標準GB/T26760-2011,醬酒新國標意見稿對“醬香型白酒”進行了重新定義,對其生産流程、理化要求、感官要求都重新進行了梳理,表述更明確、要求更嚴格。
以感官要求爲例,醬酒新國標意見稿對優級醬酒的香氣描述相比現行國標更爲明確,提及果香、花香、青草香、烘焙香等多種香氣,用詞更通俗易懂,便于消費者品評欣賞。
此次意見稿變化最大的是醬酒産品不再根據産品酒精度分爲高度酒和低度酒,而是根據糖化發酵劑的不同分爲三類:大曲醬香型白酒、麩曲醬香型白酒、混合曲醬香型白酒,并要求按此三類標識産品類型。
重新分類 標準趨嚴
時隔12年,醬酒新國標意見稿進行了重新定義:以糧谷爲原料,采用高溫大曲等爲糖化發酵劑,經固態發酵,固態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産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具有醬香特征風格的白酒。延續此前濃香型白酒的直接音譯法,醬香型白酒英文名也將譯爲jiangxiangxing baijiu。
與現行國標相比,新定義除了重申不得添加食用酒精、非自身發酵物質,對醬酒的原料、生産工藝的表述有所調整。發布于2011年的GB/T26760提到,醬酒是“以高粱、小麥、水等爲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貯存、勾兌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産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具有醬香風格的白酒。”
新定義更關鍵的一處調整爲醬酒“采用高溫大曲等爲糖化發酵劑”,這一表述與此次意見稿進行重新分類直接相關:以前的醬酒按酒精度不同分爲高度酒(45%vol-58%vol)和低度酒(32%vol-44%vol),而新分類則是基于糖化發酵劑分爲大曲醬香型、麩曲醬香型和混合曲醬香型三類。
用酒精度判斷醬酒質量,曾是一些醬酒入門愛好者的“第一課”,比如以前流傳一種觀點:53度醬酒才是最好的醬酒,其理由是低度醬酒相對不易儲存、風味易發生變化。即便是最受推崇的飛天茅臺酒,43度産品與53度産品的市場價格也相差甚大。
但這種以酒精度論醬酒質量的思路,往往是比較同品牌産品時能起效,對不同品牌尤其是不同工藝生産出的醬酒進行比較時,無法給出足夠的評價依據。
新的分類方式考慮到了不同産區醬酒的不同工藝標準,對各自的生産各環節提出了要求。
以大曲醬香型白酒爲例,醬酒新國標意見稿明確要求其原料爲糯高粱和小麥,一個生産周期內僅兩次投料、多輪次制酒、發酵不少于六個輪次、取酒不少于五個輪次。可以看出對大曲醬香型白酒的工藝要求比傳統的“12987”工藝有所放寬。
而麩曲醬香型白酒則是以高粱等糧谷爲原料、以麥麩等爲載體,接種了霉菌、酵母菌和細菌等微生物進行培養,新國標意見稿對其投料、發酵、取酒等環節并無嚴格要求。混合曲醬香型白酒則是兩者的混合,意見稿要求其中大曲醬香型白酒勾兌比例不低于30%。
新國標意見稿對醬酒的理化要求也有了明顯提升,尤其對低度酒的要求實際上大幅提升。按照意見稿,無論度數,一年以上産品的總酸+總酯含量最低也要在3.5g/L以上。而現行國標中,醬酒的總酸+總酯按高度酒、低度酒區分其最低標準爲3.4g/L和2.2g/L,均爲最低二級的標準。總酸、總酯含量高是醬酒有別于其他香型白酒的顯著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