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沈永和酒廠創建于清代康熙三年(1664年),1910年,沈永和代表紹興黃酒,在“南洋勸業會”上,為紹興酒爭得前列枚頭牌。
1915年,紹興云集酒坊(紹興東風酒廠前身)的產品作為紹興酒的代表,參加在美國舊金山為慶祝巴拿馬運河通航而舉辦的“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并獲得金質獎。
1952年,親自批示拔款,擴建了古越龍山紹興酒中央倉庫。
1956年,在輕工業部舉辦的我國名酒評比會上,紹興黃酒與貴州茅臺、山西汾酒、山東金獎白蘭地等到八種酒,正式命名為八大名酒。
1985年9月,同志將“古越龍山”加飯酒作為禮品贈送給了美國尼克松。
1988年,“古越龍山”被外交部釣魚臺國賓館定為“國宴專用酒”。
1995年5月,視察紹興黃酒集團時說:“黃酒天下一絕,這種釀造技術是前輩流傳下來的寶貴財富,要好好保護,防止被竊取仿制。” 1997年4月25日,“古越龍山”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網公開發行。
1999年10月7日,黃酒進入拍賣行。東風酒廠“共和國同齡酒”以5萬元被一位叫呂彪的競買者拍走。
1999年10月15日《紹興酒》國家標準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的審定。這標志著我市黃酒業將向更高的檔次邁進,同時也為進一步提升紹興黃酒品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00年1月,被譽為“東方名酒之冠”的紹興酒,被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式批準為我國前列個原產地域保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