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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便宜網購低價“洋河”系列白酒,
都是假貨反被坑
據悉,2020年7月,家住江蘇泰州市姜堰區蔣垛鎮的夏先生在瀏覽網頁時看到一則推送廣告,廣告稱在某網站可以買到質優價廉的品牌白酒。由于廣告標價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起初夏先生也有所疑慮,擔心有可能是假酒,但想到下個月舉辦家庭聚會需要用酒,且看到這家網店的銷售量極高,夏先生就打消了顧慮,添加了店鋪老板“徐某”的微信,并花費2200元購買了4箱洋河系列白酒。
不料8月初,夏先生飲用了網購的白酒后,明顯感到身體不適,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可能因貪便宜買了假貨。8月12日,懷疑被騙的夏先生來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報警,隨后的鑒定結果也證實了夏先生的疑惑,他買的就是假酒。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與夏先生聯系的“徐某”長期通過網絡銷售假冒名酒。而通過對相關線索的縝密分析,警方認定“徐某”不是單獨作案,其背后很可能是一個有組織的制售假酒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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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一條龍”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警方深挖擴線、奔赴3地一網打盡
案件受理后,姜堰警方抽調警力成立專案組,以查實“徐某”的虛擬身份為突破口,循線追蹤,成功鎖定以周某、邊某夫婦為首、用劣質酒勾兌成高端名酒并通過網絡出售的制售假犯罪團伙。
2020年10月20日,在基本掌握該犯罪團伙制假窩點、庫存倉庫、團伙成員等相關信息后,姜堰警方抽調精干警力奔赴天津展開抓捕行動。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警方一舉抓獲邊某、郭某2名犯罪嫌疑人,搗毀位于天津的制假窩點及庫存倉庫各1處,當場查獲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品牌的成品假酒共計330箱,以及制假工具、空瓶、包裝材料等若干。
經審訊,邊某、郭某2人均對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假酒并對外出售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由于抓捕時周某外出,為了實現對該制售假團伙的全鏈條打擊,警方緊盯周某的社會關系,通過細致梳理排查,又深挖出李某、王某、葉某等其他涉案人員,并逐步查清了該犯罪團伙的其他窩點位置。
今年5月12日,姜堰警方再次出動,奔赴河南南陽、浙江杭州兩地同時收網,抓獲包括周某在內的8名犯罪嫌疑人,查獲尚未售出的假酒和制假設備若干。至此,這個10人制售假犯罪團伙被警方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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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劣質酒冒充“名酒”牟取暴利,
起底團伙家族式“經營”模式
經查,該團伙核心人物周某和李某二人是發小,通過購買偽造的品牌白酒包裝盒、商標,從市場回收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原裝酒瓶的方式,在天津、河南兩地的制假窩點用十幾元一瓶的低端白酒勾兌成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高端名酒。周某妻子邊某等人則負責聯系客戶,推銷“精心包裝”過的假酒,談定數量、價格后,再由周某安排其姐夫郭某通過物流公司發貨給客戶,進而牟利。
據辦案民警介紹,今年31歲的周某、邊某夫婦盡管都很年輕,但他們的制假售假經驗卻十分豐富。周某的父親周某某2000年初便在北京等地生產銷售假酒,周某從小便受其父親“熏陶”,后來,周某某將其購買品牌白酒包裝盒、商標途徑及制假方法“傾囊相授”給兒子兒媳,周某也“順利”走上制售假酒的犯罪道路。為了進一步擴大產量,2019年,周某將其姐夫郭某招攬到天津,把“家族傳承”的制假技術又教給郭某,并讓郭某專門在天津幫其生產假酒,管理貨倉。
審訊過程中,民警發現,2020年10月,邊某、郭某二人被姜堰警方抓獲后,周某并沒有“懸崖勒馬”,而是立即逃到河南老家投奔發小李某,與李某、李某父親李某某、李某妻子王某等人一起繼續制售假酒,并將其在杭州的經銷人葉某介紹給李某,幫助李某銷售假貨。
據周某交代,自2019年以來,該團伙已通過制售假酒非法獲利累計超過1000萬元。經統計,警方在天津、河南南陽、浙江杭州三地共計查獲假冒茅臺1600瓶左右、假冒五糧液600瓶左右、假冒劍南春180瓶左右、其他假冒洋河品牌白酒20余瓶,僅扣押的假酒涉案價值就達500萬元。目前,該案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文章源自:中國江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