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忌屬于蒸餾酒的一種,最早的起源已經很難考察,愛爾蘭傳說約公元5世紀Saint Patrick就在當地有蒸餾的紀錄,中國與阿拉伯約公元10世紀左右也有相關記載,。而現今全球最知名的蘇格蘭威士忌,則在約公元15世紀時開始有很多蒸餾酒的資料流傳后世。
普遍威士忌定義
各國對威士忌的定義都大同小異,基本上需要符合以下幾個規范:
以谷物為原料,先透過糖化與發酵產生酒精再透過蒸餾得到新酒(New Make)。
新酒需注入橡木桶中陳年,僅能添加水作酒精濃度的調整,禁止加入水以外的任何成分。世界各國對威士忌規范的最低年分,包括蘇格蘭在內大都是3年,而美國則為2年。
陳年后的原酒從橡木桶取出后可以互相調和再裝瓶,或直接裝瓶,除了符合法律規定的染色劑(基本上為食用焦糖E150a)外不得加入任何成分;但也有例外,像是加拿大有9.09規范,可以加入9.09%以下的葡萄酒或是其他加烈酒。
威士忌的定義以一句話來概括的話,就是:「以谷物為原料,不添加其他配料,經過橡木桶陳年的蒸餾酒。」
威士忌
蘇格蘭威士忌定義
以下列出最具代表性的幾個蘇格蘭威士忌規范,若對細節有興趣,可以前往蘇格蘭麥芽威士忌協會網站查詢(Scotch Whisky Association,SWA):
以谷物(包括發芽大麥、小麥等)與水為原料,必須全程在蘇格蘭法規授予證照的蒸餾廠制作,除了天然酵素與酵母以外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可透過各種蒸餾器蒸餾新酒(New Make),多為壺式銅制蒸餾器(Pot Still,通常用以制作麥芽威士忌新酒)以及連續式蒸餾器(Coffey Still,通常用以制作谷物威士忌新酒),而蘇格蘭規定蒸餾出的酒精濃度不得高于94.8%ABV。
注入小于700公升的橡木桶熟陳,陳釀的地點必須在蘇格蘭政府認定的地點,最少放置三年以上才能稱為威士忌,也有部分酒廠未滿三年就推出,這種僅能在酒標上標示為烈酒(Spirits)而不能是威士忌(Whisky)。
可以經過調和后裝瓶或是直接裝瓶,除法定染料(食用焦糖E150a)以外,僅能添加水調整酒精濃度,其他成分一概禁止。
酒精濃度不得低于40%ABV。
僅能裝瓶販售到其他國家,整桶輸出現在已被禁止。
若為使用不同橡木桶熟成后的原酒所調和的威士忌,酒標上僅能標示其中最低的年份,例如某威士忌使用了12年、20年、40年的三種原酒調和,酒標上僅能寫上12年。若為單一橡木桶直接裝瓶的威士忌(Single Cask),則需要標示蒸餾日期、裝瓶日期、橡木桶編號,酒精濃度等資訊,通常酒商會在酒標上以顯眼的數字標示蒸餾年分。
蘇格蘭威士忌酒標上的年份代表內含原酒的最低年分,通常內含多種更高年分的原酒,端看調酒師的比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