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銷售正規名酒掙錢慢,鄭州一煙酒店老板石某動了一番心思,低價購進假冒名酒,伺機高價出售;經其轉手,一箱購買價為3700元的“飛天茅臺”,被掛牌19500元銷售給顧客,進價700元一件的假“漢醬”,標售2748元。
近日,經過鄭州二七警方20余天的取證偵辦,石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名酒,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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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00元買3箱茅臺,全部被鑒定為假酒
6月11日,尚先生在二七區淮河路與淮南街交叉口某火鍋店樓下的煙酒店,以195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箱茅臺。時隔一天,尚先生又以此價格,購買了兩箱茅臺。不久,尚先生來到煙酒店反映稱,他買回的茅臺酒用作招待客人,大家飲用的時候感覺味兒不正,高度懷疑該酒是假冒產品。
三箱茅臺酒,他共計支付了58500元,卻覺得它們是地道的“水貨”,決定找老板石某要求退貨。老板表示,可以給他換三箱,但是不退。經過多次交涉,老板不承認是假酒,也不予以退貨。尚先生便投訴到二七區市場監管局淮河路市場監管所。
6月22日下午,市場監管所接到尚先生投訴后,由其組織消費者、商家和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員四方一起進行鑒定。廠方經過鑒定,認定尚先生所購三箱茅臺酒,從包裝箱到每瓶酒的包裝盒以及酒瓶和標識,均不是廠家的原包裝,而且做工十分粗糙,鑒定為假酒。
三箱酒被鑒定是假,石某辯解稱:“我眼睛近視,章上的字看不清。但箱子上蓋的有公司的章,箱內裝的酒是不是我賣給他的酒,也說不清。”
與此同時,執法人員在現場調查過程中,停泊在石某煙酒店門前的一輛面包車,引起了眾人的注意。
這輛車子里,裝著茅臺、五糧液、漢醬及汾酒等名酒10余件。
據此,執法人員立即與二七公安分局食藥環犯罪偵查大隊聯系。民警趕到現場,責令老板立即把車門打開,在車里,又查出了一箱同樣的茅臺酒,店里還發現了兩箱漢醬酒,經過鑒定,二者均為假酒。隨后,民警將涉嫌假酒予以暫扣,并立案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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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現場調查,假酒藏在店外面包車中
經過二七分局馬寨派出所民警調查,石某購買的假冒名酒,全部放進面包車,并沒有擺放在店鋪內。
石某交代稱,她自己知道這些是假冒貨,擔心被職能部門例行檢查的時候發現,不敢擺放在店鋪。身背巨額欠款,靠銷售正規煙酒利潤不大,思來想去,決定“賭”一把進些假冒貨,搭配著其他正規商品賣。
石某稱,她購買的假冒53度醬香型“飛天茅臺”,每箱3700元,銷售的時候每箱19500元。一共賣了3箱。假冒黃漢醬酒,每箱購買價700元,到店后定價每箱2748元,“還沒有賣出去”。假冒八代五糧液,每箱進價1300元,定的售價是每箱6900元,“也沒有賣出去”。
那么,這些假冒名酒,從哪兒進的貨呢?
石某稱,店鋪內銷售的正規白酒,一般是從廠商或二級批發商處進貨。給其提供假茅臺、漢醬的,是到其店里派發小名片認識的。該男子說,如果需要假知名品牌白酒,自己可以供貨。而供應假五糧液的男子則是在糖酒會上認識的,他自稱可以提供假冒五糧液白酒。“我欠外賬500多萬元,賣真的白酒不怎么賺錢,想著賣點假貨可以多賺些錢。”
石某稱,她動了這番心思,籌劃著多掙些快錢,前前后后聯系貨源、轉賬等。據其稱,她連丈夫都沒敢告訴,均由其一個人操作。“她心里十分清楚。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了,不想牽連其他人。”辦案民警說。
7月15日,在馬寨派出所,副所長陳銘打開一瓶飛天茅臺外包裝介紹稱:“觀察茅臺、五糧液、漢醬的外觀,非專業人士很難看出真假,但經過廠家驗證,這些酒全是假貨。”
目前,石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名酒,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警方已經鎖定提供假冒名酒的兩名男子,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文章源自:映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