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標簽不符合規定進口洋酒及商標侵權洋酒案。
9月14日,市場監督觀察局對溫州市鹿城區松臺響韻酒行內違法經營的洋酒進行銷毀及沒收處置,涉及“軒尼詩VSOP”“軒尼詩XO”“山崎1923”等品牌共計227瓶,并沒收違法所得213元,及處罰款 27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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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瓶洋酒無合法來源證明
據案件內容,2021年5月31日,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突查了溫州市鹿城區松臺響韻酒行。經檢查發現,存有227瓶洋酒無合法來源證明,涉及“軒尼詩VSOP”“軒尼詩XO”“山崎1923”等品牌,并發現其經營的“PASKUA紅酒 ”等酒水標簽不符合要求。
圖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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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酒水被鑒定為商標侵權產品
6月3日,執法人員對其中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的“軒尼詩VSOP”“軒尼詩XO”“山崎1923”等酒水予以扣押。6月10日,上述有中文標簽的軒尼詩酒經商標授權委托代理人鑒定為商標侵權產品,當事人對鑒定結果無異議。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0年11月底通過禮品回收、從酒行購買等方式陸續購進涉案酒水用于銷售,貨值合計111510元,違法所得213元。
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銷售商標侵權產品的違法行為,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