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英語:rum;西班牙語:ron,香港稱為冧酒,臺灣稱為蘭姆酒,又譯作青檸酒)是一種蒸餾酒,由甘蔗副產品(如糖蜜)或甘蔗汁,通過發酵和蒸餾過程制成。餾出物是透明澄清的液體,通常需要在橡木桶中進行陳年處理。
16世紀時,西印度群島盛產甘蔗,當時用古老的方法提煉蔗糖,即加熱甘蔗汁以蒸發水分使蔗糖結晶出來。這種方法到最后總有一些含高分子的殘液無法繼續加熱,否則會炭化,早期這些殘余的糖稀或糖蜜只能用作焦糖,但后來新英格蘭的殖民者發現可以用以釀酒,朗姆酒于是誕生。目前朗姆酒的生產已經為了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增加了儲存醇化期,因此比較綿軟順口,有焦糖香味。
世界上大部分的朗姆酒都生產于加勒比海地區和拉丁美洲。同時,其他地區也有產出,包括澳大利亞、葡萄牙、奧地利、加拿大、斐濟、印度、日本、毛里求斯、尼泊爾、新西蘭、菲律賓、留尼汪島、南非、西班牙、瑞典、臺灣、泰國、英國和美國 。
海軍朗姆酒
朗姆酒與海盜的關系開始于英國私人劫掠船上,船員間用這種有價值的商品進行交易。一些私人劫掠船最后成為了海盜或海賊,但是他們對朗姆酒的喜愛依然存在,兩者之間的聯系又隨著一些文學作品(例如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銀島》)被強化。
朗姆酒與皇家海軍的聯系開始于1655年,當時英國艦隊占領了牙買加島。隨著國內朗姆酒的生產與供應,英國人將海員每日的口糧酒供給,由法國白蘭地逐漸改為了朗姆酒。
海軍朗姆酒最初是用西印度群島所生產朗姆酒進行混合的一種朗姆酒。它的強度從95.5 Proof(47.75%ABV)到114 Proof(57%ABV)不等。最初的朗姆酒配給是給純的朗姆酒,或者與檸檬汁混合,但是在1740年左右開始采用朗姆酒摻水的做法。為了減少酒精對他的水手的影響,海軍上將愛德華·弗農將朗姆酒的配給摻水,制成了一種叫做格洛克酒(Grog)的混合飲料。但許多人認為“Grog”這個詞,是為紀念海軍上將弗農在惡劣天氣下穿的格子斗篷而創造的。皇家海軍向其海員提供朗姆酒作為每日配給,并稱為“tot”,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1970年7月31日才被廢除。
朗姆酒的6種飲法
TOP1 加冰飲法
給朗姆酒加冰,類似于瑞士人喝苦艾酒時加冰。一般自制的冰塊不純凈,所以質地軟,很快就融化了。所以要用真正的純凈水冰塊、或者制冰公司的冰 塊,要像拳頭般大小。將70度以上的烈性朗姆酒,沿著杯壁緩緩倒入加冰的酒杯,再慢慢品嘗。這樣不僅透涼,還能喝到朗姆酒從純烈酒到"水割"的不同滋味。
TOP2 蘇打水飲法
這是一種針對清淡型朗姆酒的飲用方法,40%左右的朗姆酒適合這種飲法。將朗姆酒與蘇打水按照一對二的比例混合,再擠入一點鮮檸檬汁(不加也行),朗姆酒的酒體變得柔軟,有點像陳年的啤酒,柔和復雜。看球賽的時候甚至能取代啤酒。
TOP3 可樂飲法
這是墨西哥流行的喝法,沿著杯壁,往有冰塊的朗姆酒中輕輕倒入可口可樂,然后緩緩搖動杯子,倒入一點橙汁,就制造出酸甜冰涼的新飲料。之所以不將可樂直接注到冰塊上,是避免碳酸汽一下子消逝了,使口感變硬。
TOP4 椰汁飲法
加勒比人最喜歡用椰子配朗姆酒,將白朗姆酒和冰的新鮮椰汁用一比三的比例混合,就成了樹上結出的椰子酒,口感冰涼、清淡、柔和。將椰子肉切成小塊,用白葡萄酒、葡萄醋、酸橙汁、鹽腌一下做成小食,最適合搭配椰汁朗姆酒。
TOP5 急凍橙汁飲法
這是伏特加喝法的南美版本。將清淡型、40%酒精度的朗姆酒放進冰箱冷凍層,直到48小時以后再取出,這是朗姆酒成了冰液粘稠狀,按一比一倒入鮮榨的橙汁,一口喝下肚子,從喉嚨到胃會劃過一道滋味豐富的冰線。
TOP6 冰激凌飲法
吃冰激凌的時候滴幾滴(不能太多)清淡型的白朗姆酒,能給冰激凌帶來一些木香味和野蜂蜜香味,吃起來滋味更豐富。(馭凡洋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