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在八十年戰爭期間,在安特衛普反對西班牙人的英國士兵在戰爭之前已經在其影響下酗酒,術語“ 荷蘭勇氣(Dutch courage)”據此起源。而法蘭西斯·西爾維烏斯博士經常被錯誤地引用為杜松子酒的發明者。據佛蘭德伯國13世紀百科全書,Der Naturen Bloeme(布魯日)或16世紀Een Constelijck Distileerboec(安特衛普),已經有相關書面記載。
金酒不是英國人發明的,金酒實源自荷蘭,如同許多現代烈酒的祖先一樣,它最早的用途是藥,而不是一種隨性的飲品。早在16世紀以前,這種酒就已少量的被制造作為藥物使用(其主要成分杜松子在傳統上就一直被當作利尿、解熱與治療痛風的藥材來使用)。
因此總被認為是金酒發明者的16世紀荷蘭病理學家法蘭西斯·西爾維烏斯博士(Dr. Franciscus Sylvius,又名Franz de la Bo?),實際上可能只是第一個白紙黑字寫下金酒制造配方的人。在荷蘭萊登大學(Leiden)任教、身為當時人體循環系統與組織學權威的西爾維烏斯博士是為了制造做為藥物使用而發明金酒的配方,但實際上真正讓金酒商業化成為一種飲品的,卻另有其人。
金酒真正被正式制造作為商業銷售用途的時間,很清楚地被紀錄著(這點大部分的酒類都起源不明,相較之下,金酒可以說是異數)。與西爾維烏斯博士同時代的荷蘭人路卡斯·博斯(Lucas Bols)前瞻地看出這種配方在商業上的可能價值,而在原本的金酒配方里面加入了一些糖,制造出口味更甜、更容易被接受的金酒。他在1575年時于荷蘭斯奇丹(Schiedam)建立的博斯酒廠(Bols),一直到今日仍然是荷蘭式杜松子酒的主要生產大廠,也是此種杜松子酒商業化生產的先驅。
剛開始的時候,金酒被稱為“Genever”,這名字其實源自金酒的主要調味原料、杜松子(Juniper Berry,來自拉丁文Juniperus,“給予青春”的意思)的荷蘭文拼法。它在荷蘭以外的地區被稱為Geneva,由于此名稱與瑞士大城日內瓦不謀而合,很多行經荷蘭發現金酒這物品的英國船員與士兵誤以為金酒來自瑞士。他們將金酒的概念帶回英國,并將其名稱簡稱為較容易發音記憶的“Gin”,從此以后英國開始有少量的金酒制造。
然而,真正讓金酒在英國廣為流行的關鍵,卻是瑪莉女王的夫婿英王威廉三世。原本是荷蘭國王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不只本身就是金酒的愛好者,他更因為當時英-荷聯合王國跟法國之間的戰爭,下令抵制法國進口的葡萄酒與白蘭地,并且開放使用英格蘭本土的谷物制造烈酒就可以得到免許──這立法幾乎可說是為金酒量身訂造一個非常有利的環境,于是,英國自此躍昇為最重要的金酒生產國,甚至較發源地的荷蘭更青出于藍。
馭凡洋酒教育 世界烈酒教育市場的領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