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忌起源于15世紀的愛爾蘭,之后經由艾雷島(Islay)傳進蘇格蘭,隨后迅速發展,奠定了“國飲”的地位。到18世紀初,博物學家托馬斯·彭南特在蘇格蘭游歷時,就寫道:“即使在糧食緊缺的時候,那里的居民竟然瘋狂到用做面包的原料去釀威士忌。”彼時英國與荷蘭大打貿易戰,禁止進口荷蘭的金酒,于是無酒可喝的英國人便開始去蘇格蘭買威士忌,又促進了其發展。
好景不長,蘇格蘭政府瞄上了盈利甚高的威士忌,禁絕私釀并對酒廠大肆征稅。性情粗豪的蘇格蘭人一下子炸開了鍋:對他們來說,在自家后院釀酒就跟煮燕麥粥一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更何況被課以重稅的酒廠只能以高價賣酒。一時間,大量威士忌生產者轉入地下生產,走私盛行。私釀者和走私販子在平民的擁護下,開始了跟征稅官的百年周旋。
私釀者們在蘇格蘭的民間傳說中被描繪為“智勇雙全的英雄”,征稅官則被形容為“行動遲緩的傻瓜”,總是撲空。廣為流傳的、蘇格蘭女子艾倫(其丈夫也是私釀者)幫助私釀者的故事足以證明他們如何得民心:艾倫住在洛坎多(Knockandour)教區的一個牧場里,而該區正是私釀者的集結地。征稅官每次去巡查時都住在艾倫的牧場里,而艾倫則一邊設下盛宴款待他們,一邊悄悄在牧場上空升起一面紅旗,警示附近的私釀者。
另一個故事則是:一個征稅官把搜捕到的一桶私釀威士忌帶回旅館里。第二天清早發現桶竟然空了—原來是私釀者在旅館老板的幫助下,在夜里從天花板鉆了個洞直通酒桶,把酒一滴不漏地吸了回來。
一些私釀酒廠躲到偏遠深山中,還得假冒成其他種類的工廠,使用小型蒸餾器以便隨時收拾細軟出逃。巧合的是,深山正好也多半擁有未經污染的優良水源和空氣,這些清澈冷洌的水源,是影響威士忌風味的重要原料,而潔凈的空氣則有利于長期陳釀過程中酒香的發展。這更讓私釀者的出品大大提高。今天很多蘇格蘭釀酒廠也都設在當年私釀者盤桓過的深山密林中。
有趣的是,征稅官的隊伍也非無情之人,里面有堅決捍衛政府而與私釀者性命相搏的;也有對私釀抱有同情,只象征性罰款,甚至不沒收生產工具的;更有與私釀者暗通款曲,收受賄賂的。有的私釀者被投入監獄,卻與典獄長達成協議:每天黃昏可以溜出監獄繼續釀酒,太陽升起之前得帶著一瓶威士忌回到監獄分給獄長和獄卒。偉大的詩人羅伯特·彭斯也當過一段時間的征稅官,并留下了同情私釀者的佳句“自由與威士忌同在”。
這場對抗一直持續到19世紀初的1823年,政府終于意識到高稅收才是走私的根源,通過了新稅法,大大降低了稅收,也減少了對酒廠生產方式的干預,開設合法釀酒廠才變得有利可圖。原本是私釀者的喬治·史密斯在新法頒布后第一個申請了釀酒牌照,開設了格蘭威特(Glenlivet)釀酒廠,標志著威士忌生產回到地上。1823年,全蘇格蘭的威士忌走私案件超過4500宗,到1832年,下降到85宗。
就憑著威士忌的無比熱愛,蘇格蘭人竟然能抗戰百年,不經過大規模流血事件,也沒有改朝換代,就逼得政府修改惡法;而政府雖既吃虧又丟臉,也沒有在引蛇出洞以后秋后算賬,也不失為文明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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