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資產≠數據資產
有研究者認為,區塊鏈讓數據變得有價值,成為可以交易的資產。這個說法很容易形成誤導。
區塊鏈支持的數字資產,實質上是區塊鏈內Token,這是區塊鏈作為價值互聯網的體現。有兩類產生數字資產的方法,代表了賦予Token以價值的兩種不同方式。
第一,Token供給由算法決定,與現實世界資產無關,但人為賦予Token用途。比如,Token可以在區塊鏈內作為區塊獎勵和交易手續費支付給驗證節點,可以作為支付工具購買現實世界的商品或服務,也可以作為憑證兌換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務,還可以代表特定場景下的收益權或特定社區的治理權。這就是加密資產或密碼貨幣的由來。對應著不同用途,美國、新加坡、瑞士和香港等國家或地區一般將加密資產或密碼貨幣分為支付型、功能型和證券型三類,并采取不同監管規則。
第二,Token基于某些儲備資產發行,實際上是Token作為儲備資產的價值符號或憑證。這些數字資產將區塊鏈作為金融基礎設施,以承載現實世界的資產及其交易。區塊鏈應用于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全球穩定幣以及金融交易后處理等方向,比如以Libra為代表的全球穩定幣、以摩根大通幣代表的金融機構間結算幣以及歐央行和日本銀行的Stellar項目,就屬于這個方向。區塊鏈本身不創造價值,價值來自現實世界資產,并通過經濟機制與區塊鏈掛鉤。這類場景主要發揮區塊鏈的開放匿名、交易即結算、交易天然跨境、清算可編程以及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等特點。
數據資產是另一個層次的概念,而且不一定與區塊鏈有關。數據是觀察的產物。觀察對象包括物體、個人、機構、事件以及它們所處環境等。觀察是基于一系列視角、方法和工具進行的,并伴隨著相應的符號表達系統,比如度量衡單位。數據就是用這些符號表達系統記錄觀察對象特征和行為的結果。數據可以采取文字、數字、圖表、聲音和視頻等形式。在存在形態上,數據有數字化的,有非數字化的(比如記錄在紙上)。但隨著信息和通訊技術(ICT)的發展,越來越多數據被數字化,在底層都表示成二進制。從數據中提煉出信息、知識和智慧,能幫助個人決策并增進效應,在宏觀上促進經濟增長。這是數據價值的體現,也是數據作為資產的價值基礎。但很多數據屬于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與傳統意義上的資產有很大差異。
區塊鏈內的信息,不管是否與Token有關,都是全網可見的,可以由任何人為任何目的而自由使用,因此是典型的公共產品,不適合市場交易。當然,對區塊鏈內信息的再加工或分析報告,可以成為付費商品。此外,與Token及其交易無關的信息,很多時候只能以哈希摘要的方式寫入區塊鏈(馭凡學堂)。因為從哈希摘要恢復信息本身(即原像Preimage)幾乎不可能,哈希摘要寫入區塊鏈對這類信息的資產化影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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