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Single Malt Whisky)在定義上是指完全由同一家蒸餾廠里只用發芽大麥為原料制造,并且在蘇格蘭境內以橡木桶熟成超過三年以上的威士忌。該注意的是,這定義并沒限制同一個瓶子里的酒皆必須出自同一個橡木桶里面,實務上酒廠的調酒師常會根據需要,以自己廠里生產的不同酒桶(乃至于不同裝桶年份的酒桶)里取出的威士忌混合調制再裝瓶銷售。瓶簽上標示的年份是熟成時間最短的那桶威士忌的年份。
蒸餾廠經常會將自己廠里制造出的多余成品銷售給一些獨立的裝瓶商(bottler),然后以裝瓶商的自有品牌另行包裝出售。在這種狀況下雖然威士忌后半段的陳年工作可能是在裝瓶商擁有的倉庫里進行,而非在蒸餾廠原本的倉庫里,但只要陳年時間能超過蘇格蘭政府公告的底限,仍符合單一麥芽威士忌的定義標準。目前蘇格蘭酒業協會已建議立法,限制蘇格蘭威士忌必須在蘇格蘭境內裝瓶。
產區
除了法國的干邑白蘭地(Cognac)之外,在烈酒的領域里面,蘇格蘭威士忌是少數真正擁有明確產區分別的酒類。但與干邑不同的是,干邑白蘭地的產區是在一連續的區域中劃分不同的地帶,但是蘇格蘭威士忌的產區卻散布在大不列顛島的北半與鄰近離島的廣大區域上。鮮明的地形差異與氣候特性,讓各產區生產的單一麥芽威士忌,經常會擁有截然不同的風味表現。
產區的觀念,最早是起源于稅務上的需求,英國政府將整個蘇格蘭地區劃分為不同的產區,授與不同的執照課征不同的稅率。至于今日的產區觀念則是延續自當時的分區概念,但在稅法已經大幅修正過后,產區的差異對于威士忌的征稅已經不具有實際意義,反倒是各產區產品口味上的差異慢慢成為分別產區的理由。
根據最早的稅法,蘇格蘭地區原則上被劃分為四個區域:高地區(Highland),低地區(Lowland),島嶼區(Islands),與坎貝爾鎮(Campbeltown)。其中,高地區與低地區的界線大體是沿著舊時的行政區邊界來劃分,由蘇格蘭西岸的克萊德河(Clyde)河口開始,沿著泰河(Tay)東行,繞過格拉斯哥(Glasgow)與登巴頓(Dumbarton)的北方后,在丹迪(Dundee)與柏斯(Perth)附近抵達東岸。這條界線不單純只是行政區的分界,事實上界線南北的地區擁有截然不同的地理特性,北方多山與石灰巖地形,南方則是肥沃的緩丘地帶。
島嶼區原本是泛指蘇格蘭本島之外的所有周邊島嶼,但在其中位于西南角的艾拉島(Isle of Islay)對于蘇格蘭威士忌來說擁有較為不同的特殊意義。坎貝爾鎮是個位于蘇格蘭西南端、狹長的金泰爾半島(Mull of Kintyre)末端的城鎮,在過去該城鎮周圍的地區曾一度矗立著多達30家的蒸餾廠,被稱為“威士忌之城”,由于該區生產的威士忌口味上迥異于其他地區且酒廠數量繁多,因此才會在稅法上自成獨立的一區。可惜好景不常,產業的過度膨脹再加上區內的產品品質參差不齊,以及后來調和式威士忌的崛起,全都造成坎貝爾鎮威士忌的市場衰退。今天,坎貝爾鎮的范圍內只剩下三家蒸餾廠共四個品牌的威士忌生產,早已沒有以往那樣的重要性了。
今日的蘇格蘭威士忌產區劃分,與過去的分法有些不同。除了上面提到已經勢微的坎貝爾鎮外,在原本的島嶼區里面,艾拉島因為它獨特的地理位置與產品口味逐漸被區隔為單獨的區域,而其余的離島則通常被視為高地區威士忌的范疇。但,在高地區的中央地帶,以斯佩河(Spey)為中心的肥沃平原區,在后期因為新酒廠陸續設立密度大增,儼然成為一個新興的“威士忌之鄉”而漸漸地被視為一個特別的產區,稱為斯佩塞區(Speyside,意指斯佩河岸)。不過,因為斯佩塞區并不是正統的分區方式,并沒有很明確的地理界線,但一般而言而言習慣上是把位于印威內斯(Inveness)與亞伯丁(Aberdeen)之間,包括斯佩河與數條知名河川(例如利維河Livet)流域在內的區域劃為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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