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4日早7時許,蘇州高鐵北站來了一位中年女士,她拎著一個裝滿液體的大塑料桶,在通過安檢的時候,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在再三詢問之下,這位女士告訴高鐵站工作人員,塑料桶中裝的是滿滿一桶散裝米酒。高鐵站工作人員隨即告訴這位女士,散裝酒是不允許帶上高鐵的。但是這位女士并不聽勸,執意要帶著米酒乘車,隨后上海鐵路公安處蘇州北站派出所民警前來向這位女士解釋和宣講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違法后果。
這位女士眼看這桶酒肯定是帶不上車了,但是又極為不甘心,結果她一氣之下打開酒桶開始豪飲。看她這意思,估計是心想既然酒不能裝在酒桶里帶走,索性就裝在肚子里帶走。可這一桶酒可是真不少啊,就算是水的話,都喝了也比較困難,何況是酒了。在喝了半桶之后,這位女士實在是喝不下了,只得放棄掉剩下的半桶酒,最終棄酒而去。
根據在場民警目測,這一桶米酒大概有5斤左右,那位女士喝掉的一半估計應有2斤多,這酒量可是真不小啊。
其實,小編認為,碰到這種事,真的不要賭氣,尤其是不要一邊賭氣一邊喝酒,特別是上了歲數的老年人,這樣做真的是很傷身體。最好的辦法,還是應在上火車之前,了解清楚我國鐵路列車對于攜帶特殊物品的管理規定。據小編了解,根據2017年的最新規定:沒有拆封的白酒,50 度以上每人限帶兩瓶,50 度以下限帶四瓶。封閉好的瓶裝白酒,攜帶數量上限為六瓶,或六瓶裝的一箱。拆開包裝或者散裝酒是不允許帶進高鐵車廂的。此外,為了旅客旅途方便,旅客可以限量攜帶的物品還有以下這些:國產香煙可攜帶數量為10條,進口香煙為5條,氣體打火機限5個,安全火柴20小盒,指甲油和染發劑限20毫升,酒精及冷燙精限100毫升,摩絲、發膠、殺蟲劑以及空氣清新劑都限600毫升以內。
最后,小編將鐵路禁止攜帶物品,也一并告訴大家,供大家出行時參考:
一、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一、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公務用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支: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
4.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5.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藥: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2.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手雷、手榴彈等;
3.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以及黑火藥、煙火劑、引線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三、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四、鐵路禁止攜帶托運物品目錄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
1.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瓦斯)等;
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
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
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
5.遇水燃燒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6.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