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os de Pago,通常簡稱為VP,是西班牙葡萄酒分類中一個相對較新的類別。它于2003年推出,適用于葡萄酒不屬于現有DO體系(地理上或風格上)但始終保持高質量的單個葡萄酒生產莊園。2017年,有超過12位VP,他們都來自通常與高品質葡萄酒無關的地區,是明顯的例外。其中一半以上在卡斯蒂利亞-拉曼查,其余的在納瓦拉和Utiel-Requena。
令人困惑的是,還有一個促銷酒廠協會 Grandes Pagos de Espana。 成員名單并不完全相同,盡管兩個莊園都出現在托萊多的 Marqués de Gri?on 的 Dominio de Valdepusa 和納瓦拉的 Se?orio de Arinzano。例如,GPE的成員包括馬丁內斯?布讓達(Martinez Bujanda)在里奧哈(Rioja)的Finca Valdpiedra,這個地區并沒有參加“葡酒莊”計劃(里奧哈與特級酒莊一樣,都是單一產區,因此頂級酒莊阿塔迪(Artadi)將自己從該產區剔除)。
Vino de Pago 莊園必須很小; 管轄該類別的法律規定,VP 頭銜所涵蓋的區域不得“等于或大于其所在地區的任何教區”。 Pago 是一個拉丁詞,表示一個省內最小的行政區域。 它們也必須是特別的; Pago“在土壤和微氣候方面具有獨特的特征,將其與周圍地區區分開來,其葡萄園生產的葡萄酒具有獨特而獨特的品質”。
新品類的目標是對那些完全脫離Vino de la Tierra (VT)和DO體系生產高質量葡萄酒的先驅生產商實行行政管理。在此之前,這些葡萄酒中的一些被留下了低級的Vino de la Mesa(餐酒)標簽,這幾乎不能反映它們的真實質量,而且被認為是營銷障礙。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意大利的“超級托斯卡納”酒莊,這最終導致了意大利IGT類別的創建。
擁有Vino de Pago葡萄酒地位的莊園幾乎完全不受限制,他們可以使用哪種葡萄品種,生產哪種葡萄酒風格。相比之下,DO和DOCa的法律規定了廣泛的生產條件,以保持其葡萄酒風格的一致性。Vino de Pago莊園存在的少數限制規定,葡萄酒必須在莊園內生長、釀造、陳釀和裝瓶。在美國,官方術語“莊園種植”和“莊園瓶裝”有很多相似之處。
Vino de Pago的分類已成為越來越多爭議的主題。雖然這個類別背后的基本概念和動力得到了廣泛的支持,但現實并沒有可靠地達到理想的水平。不到一半的西班牙地區已經批準了Vino de Pago的立法(可能是擔心削弱現有的do),而且關于Vino de Pago類別的真正含義及其在西班牙葡萄酒分類等級中的地位一直存在很多爭論。有些人認為它排在DO和DOCa之上,因為它的頭銜涵蓋了來自極其特定地點的高品質葡萄酒,而另一些人則認為它與DO/DOCa不相上下。讓事情變得更復雜的是,由于該體系屬于更廣泛的DOP框架(在英語中是受保護的原產地命名),消費者和葡萄酒專業人士有時會將DOP首字母縮寫與DO和DOCa合并。
該品類的批評者指出,盡管帕戈葡萄酒(Vino de Pago)的一些葡萄酒一直保持出色,但也有一些不是。消費者對“Vino de Pago”這一品類的反應同樣不令人信服,大概是因為這個詞不熟悉,它的意義也不清楚。它也不受法律限制;任何一家酒廠的名字中都可以有“Pago”這個詞,很多酒廠就是這樣做的,這讓消費者更加難以確定他們正在考慮的葡萄酒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