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圣經》里的一段話:“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雖然《圣經》里的愛是更大的愛,遠遠不止于愛情,但愛情“大”到一定程度,我相信也應該是類似于靈魂伴侶這樣子的。
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對精神上的需求多過物質?又是什么原因,比起一個經濟適用型的伴侶,我們更想要一個精神契合的靈魂伴侶?
到底什么是靈魂伴侶?是像徐志摩所寫在靈魂交匯時互放的光亮,還是像錢鐘書和楊絳攜手一生的琴瑟和鳴,或是像《查令十字街84號》書中所寫的通信20年從未見面的柏拉圖之戀?
關于靈魂伴侶的定義似乎很難有一個絕對的說法,不過大部分人所傾同的是,這是精神層面的東西,也就是我們常常所說的“懂你”。
就像美國小說家詹迪·尼爾森對于靈魂伴侶的解釋:“遇見靈魂伴侶的感覺,就好像走進一座你曾經住過的房子里——你認識那些家具,認識墻上的畫,架上的書,抽屜里的東西:如果在這個房子里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夠自如地四處行走。”
那是一種靈魂的高度契合。
起初,你們發現彼此有驚人相似的品味和愛好,會說同樣的話,做同一件事,愛喝同樣的酒,后來發現原來你們是同一個人。
套用一句詩就是“你不用說話,我就十分明白”。
因為有人懂,情懷可以訴說,痛苦可以解脫;
因為有人懂,孤單時有人相陪,無助時有人安慰。
懂得風起的日子,淡看落花;懂得雪舞的時節,舉杯邀月。
《倚天屠龍記》里,周芷若問張無忌,最喜歡的女人是誰?張無忌答道:“芷若,我對你一向敬重,對殷家表妹心生感激,對小昭是意存憐惜,但對趙姑娘卻是……卻是銘心刻骨的相愛。”
張無忌說出這個答案并不意外,因為張無忌和趙敏喝過酒,和其他人沒有。
金庸筆下的愛情,并不都令人信服,但張無忌和趙敏在大都小酒館的三次相會,卻讓人感覺到情意綿綿。
趙敏約張無忌,總會選在那個“拿一只火鍋,切三斤生羊肉,打兩斤白酒”的小酒館,每一杯,她都拿過張無忌的酒杯先喝一口,張無忌接連喝了三杯她飲過的、杯邊留著淡淡的胭脂唇印的殘酒,“心神不禁有些異樣,一抬頭,只見她淺笑盈盈,酒氣將她粉頰一蒸,更是嬌艷萬狀。”
如果男人能和一個女人喝酒,那么他倆必定有聊不完的話。
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學雜志《Journals of Gerontology B》上有篇最新研究也表明,雙方都愛喝酒的人幸福感更強,對兩性關系的疲憊感更少,兩人關系更健康;某方愛喝酒而另一方厭惡喝酒的搭配,不幸福的幾率相對要高很多。
酒逢知己千杯少。
與你喝多少酒,就對你有多少愛,也往往是最懂你的人。
就像鹿先森在《春風十里》里的那句歌詞——今天的風吹向你,下了雨,我說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記得曾有姑娘問美食家蔡瀾,怎么才能懂喝酒的樂趣?蔡瀾答:“放膽喝,盡情喝,最好在飄飄然,語喃喃時止。”
這世界的熱鬧,總是有太多人可以分享,靜下來的時候,能陪你喝酒,能顧你不醉,能護你周全的那個人,是否已經近在咫尺呢?
愿來到的那個人,知你不勝酒力依然陪你飲酒,知你小任性小貪玩小憂傷,依然貼心暖意護你容你。
懂得,讓心與心沒有距離,讓生命彼此疼惜;懂得,是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通,最深刻的感動。
世界上最溫暖的事,莫過于有人懂有人疼;世界上最幸運的事,莫過于有懂的人陪自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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