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5點的地方!這個人說:“你辦公室里有個人認為他在下午3:30的戶外會議上喝淡啤酒很不禮貌,他就跟你開玩笑。”
如今,他的同事們可能會對他所謂的越軌行為竊笑。然而,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里,下午5點前飲酒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如果沒有必要的話。許多人早上喝酒,因為沒有別的東西可喝了。其他飲料——比如水——很臟,可能會殺死你。
是的,一直以來,有很多例子表明,在中午之前喝酒并不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這是一種生存的方式。
喝醉的僧侶
如果這些天的典型晨飲者是一名心懷不滿的三班倒工人,早在上千年中期,他就會成為一名牧師。這是有道理的,因為當時大多數啤酒和葡萄酒都是在修道院釀造的。
早在14世紀,德國僧侶就開始釀造啤酒。到了1634年,在慕尼黑的 Neudeck ob der Au (Paulaner Brewery) 的修士們在大齋節期間的早晨摔碎了很多烈性黑啤酒。在這為期46天的齋戒中,他們的烈性啤酒salvator被翻譯成“救世主”也就不足為奇了。
與此同時,比利時的僧侶已經開始生產他們自己的啤酒。這種啤酒被稱為“小”啤酒,是一種低abv(低于3%)的解渴飲品,人們可以在早餐或午餐桌上享用。一些修道院的記錄顯示,他們被允許每天喝一加侖啤酒。也就是說,他們可能開始得很早。
每一季
最終,隨著歐洲商業農業的發展,早晨飲酒成為藍領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比利時南部的Wallonia地區,然后是法國北部,農場開始在冬天釀造自己的啤酒,這樣在夏天收獲季節就可以喝了。這些被稱為“saison”和“biere de garde”淡色、淡而略顯時髦的啤酒令人耳目一新,工人們一整天都能喝到。歷史學家Leo Moulin在他的著作《歐洲的飲食:文化史》(eat and Drinking in Europe: A Cultural History)中估計,中世紀的農場工人每天要喝大約5升啤酒。
FRUHSCHOPPEN
從16世紀開始,Fruhschoppen就成為了德國和奧地利巴伐利亞人生活的一部分。這些中午前的啤酒在傳統上是在星期天和假日的教堂后供應的,通常是一種小麥啤酒。這種啤酒還經常搭配香腸和椒鹽脆餅之類的食物。
2015年,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甚至在一天上午11點與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一起舉起一品脫啤酒。不幸的是,他的啤酒不含酒精。
午前茶
從19世紀初開始,英國人就有了“午前茶”的傳統——上午11:00的休息時間,上層社會的人會吃點小吃,喝點茶。各種各樣的美國工人迅速模仿并改進了這一傳統,加入了一種可以改善一切的東西:威士忌。事實上,許多雇主被期望為他們的工人提供威士忌,因為他們在上班時間喝得爛醉。
當工業革命全面展開,政府就業監管成為一件大事的時候,午前茶已經不存在了。從那以后,工作就一直很無聊。
清晨
在南北戰爭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許多美國城市里的老城里人仍然大開眼界,他們詩意地稱之為清晨。
19世紀華盛頓特區的政治家們,比如Joe Rickey上校,特別喜歡在清晨的奠酒儀式——對他來說,這是典型的波旁威士忌加蘇打水,頂部用虹吸管浸泡。1883年,華盛頓Shoomaker 's的一名調酒師在里基的飲料中加入酸橙,從而發明了 Rickey雞尾酒。
總統的EYE-OPENER
奇怪的是,美國總統還產生了很多的晨飲者。(嗯,這是一份艱難的工作。)眾所周知,(John Adams每天早上吃早餐時都會從啤酒罐里喝下一杯jill of cider——他認為這能沖淡他晚上胃里的痰和膽汁。哈里·杜魯門每天早上散步后都會把Old Grand-Dad扔回去。Gerald Ford午飯前經常喝干馬提尼。在大西洋對岸,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喜歡用德國白葡萄酒開始他的一天,英國人稱之為“hock”。
MORNING GLORY FIZZ
實際上,有一段時間,除了那些“無底”的雞尾酒外,還有早上的雞尾酒,上面點綴著芹菜莖。就像the Morning Glory Fizz一樣,由Harry Johnson在1882年出版的《新改良的調酒師手冊》(New and improvement’s waiter’s Manual)中首次提出。這款飲料包括一杯蘇格蘭威士忌,3或4杯苦艾酒,檸檬和酸橙汁,糖和一個蛋清,然后再加上蘇打水。
正如Johnson所寫,“飲料必須在準備好后盡快飲用,以免失去效果。”作者恭敬地推薦上述飲料作為早晨飲料的最佳飲料,這將給一個良好的胃口和安靜的神經。
1887年,在杰瑞?托馬斯(Jerry Thomas)開創性的《調酒師指南》(Bartenders’Guide)的更新中,托馬斯在《早晨的起泡酒》(the morning fizz)中引入了一種基于干邑的即興重復。這款名為Saratoga bracup的雞尾酒用的苦艾酒更少,蘇格蘭威士忌用的是干邑白蘭地,用的是一整只雞蛋。
“一杯苦味劑”
正如雞尾酒歷史學家David Wondrich在他著名的《Imbibe!》,早在18世紀末,吊帶酒(通常是杜松子酒,加了一點糖和一點水)就開始在早晨流行起來。他寫道,這“不僅僅是一種宿醉療法……它是一種萬能療法”。“它還能讓人們在吃早餐的時候表現得不那么興奮。”
正如Wondrich總結的那樣,“早晨的Bitters-and-Sling 的男人可以假裝,至少對自己說,他不是晨飲者(這將很糟糕),他只是通過服用一些預防藥物來遵循智慧的道路。”
“EARLYHOUSE”酒吧
就在100年前,許多英國和愛爾蘭的酒館全天供應飲料,各種各樣的工人都希望在早餐時喝一杯啤酒。
它被稱為earlyhouses,于1927年首次獲得官方許可,通常在早上7點左右開業,旨在提供酒,幫助那些一大早工作的人(比如送奶工、蔬菜水果商、碼頭工人和漁民)度過他們沉悶的日子。這種類型的酒吧一直持續到20世紀中期,盡管倫敦和都柏林仍有一些早期的酒吧,但據說現在最受游客歡迎。
GAMMEL DANSK
這種丹麥苦甜酒于1964年首次推向市場,幾乎立刻就成為丹麥人早晨生活中不可磨滅的一部分。由29種藥草和香料釀制成,飲酒注意標簽上標著“G?r godt om morgenen, efter dagens dont, under jagten, p? fisketuren eller som apéritif”(“在早晨,在一天的工作之后,在打獵或釣魚時,或是享受快樂。”)
事實上,這就是它被廣泛使用的方式,直到最近幾年,像在美國一樣,早晨飲酒變得越來越不被接受。盡管如此,在周末的早午餐以及清晨的婚禮和生日慶祝活動中,人們還是會喝酒。
THE MAD MEN
聲望極高的電視劇《Mad Men》為黑麥產業創造了奇跡,讓許多美國人重新認識了舊時尚。這也是許多人全天飲酒文化的試金石。但真的是這樣嗎?
據資深廣告高管Jerry Della Femina稱,實際上,三杯馬提尼雞尾酒是一種常態。雖然早上喝酒不太常見,但大多數高管在辦公室里都有一個儲備充足的酒吧,以防萬一。
正如Della Femina對美國廣播公司ABC News表示的那樣,“總是會有一兩個家伙在上午9點(到我的辦公室)來。”倒一杯,一口喝完。那是喝酒的生意。他說,廣告文化的這一方面在20世紀80年代基本消失了。
建筑的變化
紐約市的建筑工人是美國最后一個可以接受早晨飲酒的堡壘之一。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他們可以開始換班,或者在休息時間喝杯啤酒放松一下。
當然,建筑工作是少有的公開進行的工作。因此,當這座城市在1979年宣布公共消費為非法時,似乎問題就來了。然而,正如市議員Frederick E. Samuel當時所指出的那樣,“我們并不指望警察會對一個在午餐時喝啤酒的聯合愛迪生公司的員工發出傳票。”
如今,你仍然會看到一個建筑工人偶爾帶著棕色袋子的啤酒早餐,但不像過去的輝煌歲月那么多。既然他們在建造高樓大廈,也許這是件好事?
最后的邊疆
如今,在2018年,只有少數時間和地點,傳統的社會成員仍然可以在早上不受懲罰地喝酒。大多數假期一般都很好(盡管可能不像MLK Day或Yom Kippur那樣好)。體育賽事的后喝酒也很酷。機場,沒耗力的勞動。
但是,真的,普通人唯一能在早上喝得爛醉的是周末早午餐。這是一個比你想象的更近期的事件——《紐約時報》的Mimi Sheraton引用了1977年左右的一篇文章,說絕對的早午餐的豪飲首先成為全市的主食。這是有道理的,因為“無底的” Mimosas and Bloodys在星期天的想法可能已經很好地興起了,因為前面提到的早上喝飲料的所有選擇已經被社會拋棄了,如果不是完全被詆毀的話。生活總是會找到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