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行業一直存在價格混亂的情形。一些煙酒店隨意標注價格,不合常理的高掃碼價亦十分普遍。
然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公示了禁止價格欺詐全新規定的征集意見稿,其中一些條款直指上述亂象。
禁止價格欺詐新規的征集意見稿出臺
5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并將征集意見稿向社會公布,征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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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推出全新規定,在于市場監管部門認為此前的最常用、最基礎的《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已經不能滿足日常監管需要,故開始進行全新立法。
在新規中,除了提高明碼標價制度的可操作性,更重要的則是解決價格欺詐行為的認定問題。其中有一條被認為頗為關鍵:經營者對外宣稱折價、降價的,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7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計算基準價格。如果前7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降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計算基準價格。
折扣必須溯源,價格需真實有依據,或沖擊掃碼軟件
這份意見征集稿如果實施,對葡萄酒銷售商將有何影響呢?對此,WBO采訪到北京君澤君(南京)律師事務所的趙春祥律師。趙春祥指出:此次新增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價格對比和促銷兩方面。其核心內容,即第四條的規定——經營者進行價格比較、價格促銷,應當保留相關資料,以便查證。
“舉例說明,假如某個葡萄酒商家在某一天對某個商品在1000元的基礎上打5折,折后價為500元。商家必須證明這款商品之前售價為1000元,如果之前就是賣500塊錢,這就涉嫌價格欺詐。”趙春祥說。
趙春祥認為:新規一旦通過,對比價軟件也會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如今,許多人銷售葡萄酒都談掃碼價,但業內人士都知道一些掃碼價是葡萄酒品牌商與掃碼軟件的公司共同制作,并且是壓根不產生交易的價格。而新規明確價格需真實有依據。這很可能致掃碼軟件的做法與新規產生沖突。
葡萄酒的有效監管或存在難度
眾所周知,在頗為碎片化的中國葡萄酒市場,部分產品價格十分混亂,掃碼價名不副實的現象更十分普遍。部分貿易思維嚴重的酒商為讓產品出身更好、更易動銷,竟然把歐餐酒的掃碼價做到高達688元、888元、甚至1688元。此舉無疑傷害了全行業的信譽度。
新規一旦通過,上述情況是否可以“剎車”?對此,深圳市智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德惠認為并不樂觀。他指出:這樣做的出發點肯定對行業有好處,但是從市場的監管上,卻存在一定難度。
“畢竟,定價權仍然是在經營者手上的。而葡萄酒行業十分碎片化,許多銷售葡萄酒的煙酒店,其價格調整十分容易,葡萄酒十分主流的團購銷售為有關部門帶來的監管難度則更大。”王德惠說,“舉例說明,煙酒店某瓶葡萄酒原價為100元,商家想銷售80元又以5折為名,完全可以提前7天把售價提升至160元進行銷售。”
同樣,即便不通過掃碼軟件進行比價,商家在淘寶、京東開一家網店,將同款產品標高價,趙春祥認為目前看并不涉嫌價格欺詐。因為新法是要求商家在同一個場所、不同的時間與自己比價。如果是同一個商家不同的場所,只要價格真實,那就很難認定是價格欺詐。
王德惠指出:從品牌化的角度,真正做品牌的企業自己不會隨意亂價,畢竟亂價對品牌是有傷害。但市面上存在大量貿易思維的產品。全新立法若通過,只能在法律上起到威懾作用,如果深究的話,新規尚存完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