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綿陽警方破獲了一起在酒吧、茶樓作案的“酒托詐騙團伙”案,并公布了7名團伙成員名單,面向社會懸賞征集線索。
但出乎警方意料的是,其中一名為“卿晨璟靚”的通緝犯因長相貌美走紅網絡,甚至被網友們戲稱為“最美犯罪嫌疑人”,卻忽略了她因做酒托給社會造成的危害。
不過,話說回來,什么是酒托呢?其實,酒托就是那些誘騙他人到指定地點高消費的人,然而這種“高消費”和能享受到的實際價值卻相距甚遠。當然,如果消費的是“茶水”或者“大餐”,他們又被稱為“茶托”、“飯托”。
總的來說,其犯罪套路可以概括為網上閑聊-拉近關系-現實見面-餐廳消費,具體的犯罪過程以此前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關于李冰濤、程祥英詐騙二審刑事判決書中提到的為例:
首先,犯罪團伙開了一家“再相逢咖啡店”作為酒托詐騙窩點,隨后鍵盤手冒充女性搭訕“肥羊”,有人上鉤后由酒托女接觸,帶著“肥羊”去該咖啡店點單,消費金額由幾百到上萬元不等。
經調查,店內原價1310元一壺的“丟勒騎士”紅酒和2710元的“卡斯特”紅酒,是由15元一瓶的“98赤霞珠干紅”兌雪碧冒充。
此前,據有關報道,經過培訓的“鍵盤”們經過培訓后,可同時操作從“號商”購買而來的不同社交平臺上的數個賬號尋找“肥羊”,并有專門的話術和“素材”引人上鉤,隨即約出來見面。
除此之外的“酒托套路”還有很多,例如當受騙者已經花費不菲時,為了使其心理平衡,也會有酒托主動付錢的情況,但服務員結賬時其實只刷了走了一點點錢。最終,酒托都會以身體不適等各種理由尋求脫身。
此外,當受騙者不愿高消費或識破了騙局時,若酒托言語刺激后不成功則會及時收手,然后反饋給“鍵盤”將對方拉黑。假如受騙者在消費后意識到受騙要找麻煩的,也會有專門的保安前來維護,必要時甚至會提出返一部分錢了事。
總而言之,酒托詐騙集團的分工嚴、套路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財物的犯罪團伙,社會危害巨大,觸犯了法律底線。
但與此同時,雖然很多遭遇過“酒托詐騙”的人想起當時的受騙過程往往咬牙切齒,可在遭受金錢損失后卻通常都是自認倒霉,選擇息事寧人。其實,酒托詐騙之所以屢屢成功,而且報警的不多,其實就是利用了部分男性貪圖美色、愛面子的性格弱點。
“酒托”詐騙規律特點
酒托,是指在酒吧、咖啡廳等場所,安排“服務員”與人聊天,以交朋友、“一夜情”等為誘餌,誘騙他人消費高價酒水,所謂的“服務員”就是“酒托女”。當消費者結賬時發現被“宰”而拒絕付款時,又使用暴力或威脅手段迫使付款。
從作案人看,通常是有組織、分工較為嚴密的團伙成員;從被害人看,多為成年男子,收入穩定,被騙后多不愿報案;從涉案金額看,一般在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從案件查處看,單起詐騙數額相對較少,如果詐騙金額不夠刑事立案標準,只能以治安處罰,多起案件串并時,存在部分受害人不愿報案等情況,導致無法對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有效打擊。
“酒托”詐騙原因分析
“酒托”詐騙犯罪屢見不鮮,存在諸多原因:
一是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分子銷售的酒水多為劣質紅酒或用雪碧等飲料勾兌,目的是從中賺取差價,牟取暴利。
二是犯罪手段隱蔽,有組織。犯罪分子依托真實的經營行為,隱蔽性較強,且犯罪團伙成員分工明確,既有幕后策劃、提供經營場所的“老板”,又有負責勸酒的“酒托女”,還有實施暴力威脅、全程跟蹤、通風報信的“保安(打手)”。
三是被害人防范意識差,易上當。面對誘惑,大多被害人警惕性低,辨別意識和法律意識淡漠,被騙后礙于面子又不愿報案。犯罪分子正是利用這種心理弱點,持續實施詐騙行為。
“酒托”詐騙打防策略
打防“酒托”詐騙犯罪,須多管齊下:
一是加強行業監管。針對酒吧、咖啡廳等行業特點,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明碼標價的監管,工商部門要第一時間提供消費維權服務,對非正常高額消費應密切關注,并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或移送證據。
二是加強網絡監控,堅持網上監控與網下打擊共同推進。
三是加強專項打擊。加強“酒托”案件串并,適時開展專項打擊、專案偵辦、集中整治,依法從嚴處理。
四是加強法制宣傳。多渠道多種形式向社會揭開“酒托”詐騙迷局,正面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規避消費陷阱。
臨近年關,一整年掙錢不易,要杜絕“酒托女”現象,除了建議工商、公安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外,最主要的還是當事人要加強防范意識,盡量避免在網絡上與陌生人交友。如果男人自尊、珍惜家庭,女人自愛、摒棄好逸惡勞的思想,就會遠離這種不道德的游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