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力克威鎮酒農工人的規定,正式領有執照的品酒師(weinsticheren)得以將酒分成兩大類:一種是供阿爾薩斯境內飲用的“一般酒(huntsch)”及指定出口的“高貴酒(vin noble,即德文的Edelwein)”。出口事業由成立于1574年的道普夫(Dopff)等酒商公司控制,今天的摩林-道普夫(Dopff au Moulin)及艾呂翁·道普夫(Dopff & Irion)兩家酒商公司的名稱即沿用于此。分別于1626年及1637年成立的特里姆貝屈(Trimbach)及胡格(Hugel)兩家公司也相繼投入市場。
這些酒商公司獲利頗豐,不過1618年至1648年間的30年戰爭卻讓欣欣向榮的阿爾薩斯酒業受創嚴重。17世紀末,官派品酒師的人數驟降至一半,加上不少來自法國、瑞士、提洛爾(Tyrol)、德國等地的移民在法王路易十四的命令下無償接收部分葡萄園。新居民們不像過去的酒農那樣注重品質,他們摒棄耕作難度高的山坡地,改在肥沃的平地上進行耕作。雖然1731年及1766年兩度頒發命令規定要保護麗絲玲、蜜思嘉、塔明那及各種皮諾葡萄品種,不過這些品種還是逐漸為平淡無味的艾柏林(Elbling)、夏斯拉及希瓦那等葡萄所取代。
恢復法國國籍
在1790年法國大革命結束及教會葡萄園瓦解之后不久,阿爾薩斯又掀起新葡萄品種“妮沛雷(Knipperle)”的栽種熱潮,而且馬上占到本區葡萄總產量的五分之一。
阿爾薩斯省的葡萄酒業隨著1871年割讓給德國及葡萄根瘤蚜蟲等一連串病蟲害后加速沒落。據酒商強尼·胡格回憶,第一次世界大戰后,當阿爾薩斯重新納入法國版圖時,當時整個酒業的情形只能用蕭條二字形容。“更改國籍所帶來的改變,不只是更換國旗,而是進入一個完全迥異的經濟空間。海關撤掉了,老客人流失了,尤其還得面對一套完全不同的釀酒規定……1918年時,我們根本連一個巴黎客戶都沒有。”其實當時即便有巴黎客戶上門,也不會對阿爾薩斯酒有任何正面的評價。
阿爾薩斯葡萄酒業能夠延續至今并且維持過往的好品質和好聲譽,居功至偉的是區內許多積極投入、注重品質且敬業努力的優良合作社。感謝關注前沿葡萄酒,希望閱讀我們的文章能帶給您啟迪或收獲。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