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王松山為獲取非法利益,以銷售為目的,于2017年年初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了假冒注冊商標的大量“Penfolds牌”葡萄酒,并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進行銷售。其中,被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的酒價值接近57萬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松山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請法院依法懲處。
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松山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四萬元。
作為被害單位的波爾多葡萄酒行業聯合委員會(以下簡稱CIVB),其亞太區代表托馬斯?朱利安(Thomas Jullien)在接受外媒DB采訪時表示,這些仿冒者大多聚集在中國一大主要葡萄酒產區——位于山東半島,一直以來都從事著生產假酒的勾當,仿冒波爾多及梅多克(Médoc)產區所釀造的葡萄酒。這兩個產區的葡萄酒產品都受到地理標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保護,此外,該委員會亦早為其申請到了于中國境內的商標權。
本案訴訟代理人、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智學在接受WF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這是CIVB首起勝訴的涉及中國葡萄酒源產地造假的案件。“被告人已經表示不會再上訴,一審判決即是最終結果。”
托馬斯?朱利安稱,這場官司之所以意義重大,是因為就數量而言,山東始終都是中國最大的葡萄酒釀造基地,而長城和張裕這兩大中國釀酒廠亦坐落于此。另外,包括拉菲羅斯柴爾德集團等在內的許多外資項目都在山東落戶,可見它正以不容小覷的國產葡萄酒釀造大區的身份奮然崛起。
他表示:“為了維護蓬萊產區的名譽,地方政府必須確保不存在害群之馬在此胡作非為。”
與此同時,波爾多葡萄酒行業聯合委員會還在為廢止及取締某些山寨品牌的商標權而不停奔走,依照他的觀察,現在,越來越多的仿冒葡萄酒已經不再局限于實體店鋪與交易會,轉而在網絡銷售平臺上寄生了。
“CIVB在中國申請注冊了第10474883號‘BORDEAUX波爾多’、第19564619號‘BORDEAUX’和第19564619號‘波爾多’地理標志集體商標。這起案件的勝訴,為中國葡萄酒源產地造假的黑手們敲響了警鐘。違反法律法規,就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劉智學律師告訴WF記者。
業內人士向WF分析認為,這起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為之后在中國葡萄酒源產地的法律維權道路開創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