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市場監管局對成都市一家大型超市進行了突擊檢查,并發現該超市存在部分月餅禮盒搭售茶葉的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上述執法行為,源于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等4部門近期聯合發布遏制天價月餅,并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的文件。”
相關部門的要求,讓不少酒商不得不臨時改變月餅禮盒促銷葡萄酒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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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發文禁止月餅與其他產品混合銷售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第五條明確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它產品混合銷售。
眾所周知,由于中秋節是葡萄酒行業的旺季,不少葡萄酒進口商在這個節日都會制作中秋主題的葡萄酒禮盒用于促銷,諸多經銷商也會采購禮盒裝進行銷售,其中不乏有葡萄酒+月餅的禮盒。《公告》的發布,儼然一石激起千層浪。
WBO查詢發現,其實早在2005年發布的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部門就發布了公告,整治月餅價格、質量、包裝及搭售現象。而此次不僅“舊事重提”,還配套了全新國家標準GB23350-2021,全新標準也明確規定了“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的要求,這無疑成為了相關部門的執法依據。
02
有酒商預定的上百套月餅禮盒包裝作廢
就此,廈門豐德酒業總經理武永磊告訴WBO:“沒有辦法,我知道許多葡萄酒經營者所做的禮盒都已經廢掉,不得不重新做葡萄酒與月餅分開的禮盒。畢竟,新規定發布,誰也不敢頂風違規。”
浙江一名葡萄酒經銷商陳蕙(化名)介紹道:葡萄酒月餅禮盒當前的市場單價,月餅+禮盒采購成本在30-100元之間,視檔次高低而定。由于現在政商送禮有所減少,很少有經銷商像以前那樣采購幾百甚至上千件,但100多件的采購量還是有的。如今新規出臺,3000-10000元的損失肯定是有。
一名葡萄酒經銷商陳梓(化名)則有些委屈,她說:“相關規定是為了遏制天價月餅,而我們的葡萄酒+月餅禮盒,單價才300多元,完全稱不上天價。”
“我個人認為,如此政策有些‘一刀切’,并不利于商家的脫困。只能說既然有了政策,我們也只能照辦。”陳梓在言語中顯現出了幾分無奈。
對此,在葡萄酒行業從業多年的酒商楊瀧斌(化名)指出:嚴禁過度包裝遏制天價月餅這件事本來沒問題。但應該禁止的,是像《公告》里所述,用紅木用金銀做包裝盒的這種現象,而非產品組合。
“產品組合,其實是進一步促進消費的,只要價格合理,包裝合適不過度,我認為沒有問題。” 楊瀧斌說。
03
葡萄酒商如何應對
毫無疑問,對于已經制作或采購了葡萄酒+月餅禮盒的酒商,需要重新考量禮盒裝能否繼續銷售的問題。
唐山美度1855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董懷成指出:對于酒商而言,可以應對的方式,就是只把葡萄酒賣給客戶,不用混合銷售。若客戶需要,可以提供帶月餅的盒子給客戶,客戶自己想怎么組裝就怎么組裝。
就此,北京君澤君(南京)律師事務所的趙春祥律師也表示:酒商一方面一定要分開標價,另一方面則可以效仿一些地方特產商店的經營模式,一個大包裝盒或者大禮包,顧客自行搭配,裝不同的商品進去。
“酒商必須按照客戶的意愿,在禮盒中裝酒和月餅,而不是強買強賣。換言之,顧客也可以單獨購買酒或月餅。”趙春祥指出。
一名每年中秋都推出月餅+葡萄酒禮盒的酒商李瀾(化名)則告訴WBO:“《要求》與新國標一經推出,我們就進行了研讀。新國標適用于月餅的條款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5日,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所幸,今年我們推出的葡萄酒+月餅禮盒都是在這個日期以前完成生產的,因此今年的銷售應不受影響。”
*部分內容源自中國消費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