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導致酒商無法出國選酒,國外酒莊也無法來華布展,如今,許多中國葡萄酒進口商都采取與供貨商線上交流的方式,談到比較深入、需要自己嘗試葡萄酒的時候,供貨商往往以禮品的形式把葡萄酒寄給進口商,用于進口商自飲。
然而,部分酒商反映,收酒的時候,會遭遇被海關征稅的情況。不僅稅費較高,還需要填寫一大堆報關資料,并且找專業的貨代公司處理,大大降低了效率。
1、酒商收到精品酒被征稅,僅服務費就達到酒的價值
酒商林琦(化名)最近就遇到了如此麻煩事。在今年6月,一家國外酒莊給他推薦一款意大利的精品葡萄酒,林琦對這款酒表示出興趣,酒莊于是以禮品的名義給他寄了兩瓶小支裝的葡萄酒,請他品嘗。
但兩周后,林琦卻收到一封來自快遞公司的郵件,郵件稱:此件包裹接現場報關員反饋,包裹中的葡萄酒市場零售價單瓶的價格為200歐元,根據規定,兩樣物品以上的金額超過1000元人民幣不能按照私人物品進行清關。
貨代公司給了林琦兩個選項,第一是正式報關,第二是退運。林琦選擇了快遞公司郵件中隨附的報關行,報關行負責人要求林琦提供包括衛生證、中文標簽等一系列資料。其次,清關代理費、商檢代理費、抽樣送檢費等加在一起,價格即達到1080元,已超過了葡萄酒本身的價格。
“交稅倒不是問題,但一系列資料填報非常麻煩。”基于此,林琦便打算放棄這兩瓶禮品酒,但快遞公司稱退運會產生運費,并要求寄件人聯系其所在地的快遞公司分支機構并開設賬號,如過程超過3個工作日,則需支付倉儲費。每延長一天,貨件按實際重量收取每千克人民幣 0.5 元的費用,或每個貨件收取人民幣 50 元的費用。
如此情形,讓林琦感到進退兩難。幸好最終酒莊出面與貨代公司聯系了退運事宜。
2、便宜酒也遭遇類似尷尬
進口商李路(化名)在收取餐酒產品時,也遇到被收稅的情況。
李路與西班牙一家葡萄酒企業有業務往來,這家西班牙企業同樣是在今年推出了新產品,便希望寄兩瓶禮品酒給李路嘗一嘗。不過,這家企業一次性給李路寄了6瓶酒,在產品到達中國口岸時,李路就接到了國際貨運公司的電話,稱要收取每瓶酒60元的快遞費。
究其原因,在于西班牙企業在填報資料時,在價格一欄注明了每瓶葡萄酒的零售價為16歐元,折合人民幣120元。貨運公司稱一旦按照50%稅率計算,稅額超過50元,則需征收。
李路聯系了口岸的報關公司,報關公司給出的報價為含稅1000元人民幣,高于葡萄酒本身價值,并且也需要填報一系列資料,包括西班牙寄件方的發票,極為麻煩,李路不得已決定放棄了這批酒。
3、熟知這些規定與經驗可合理規避
就這兩種情況,WBO查詢了相關資料。上述規定均源于“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
該公告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葡萄酒的稅率規定為50%。
也就是說,即便國外供貨商寄給中國酒商自用的葡萄酒,價格一旦高于100元人民幣每瓶,進境時都會被收稅。
其次,海關公告還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此外,一些酒商也給出建議,一個地址最多寄兩瓶酒。
不過,WBO查詢了相關法律法規,并無相關明文規定。一名進口商也表示:這實際上僅僅是一個經驗之談。
就此,深圳龍一供應鏈有限公司的Neil表示:這的確是一個實操上的問題,因為海關對于這種小件貨物,是以合理自用的原則進行驗放,一些關區或是以兩瓶葡萄酒作為賀禮自用的標準。而兩瓶葡萄酒的限制,實際上是個人行郵的相關規定。
不過,一個法國葡萄酒品牌的中國區代表建議:進口商一方面合法規避,但如遇到類似問題,還是放平心態,依法交稅,按流程處理為好。
圖片來源:海關總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