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WBO團隊
近日,天津檢驗檢疫局收到市場監管部門轉來的消費者舉報,懷疑某電商企業銷售的進口干紅葡萄酒,其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為經過篡改的假證。該局經過立案調查,確認證書系在原證書基礎上變造。檢驗檢疫人員依法給予這家葡萄酒進口企業罰款5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據中國質量新聞網報道:經天津檢驗檢疫局調查發現,該電商企業銷售葡萄酒系天津某進口商企業售賣給天津某中間商企業,該中間商企業又將葡萄酒轉賣給一家電商企業,同時提供給電商企業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系在天津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基礎上,通過PS修改了生產日期、合同號、簽證日期等內容,與天津檢驗檢疫局存檔信息不一致,該證書系在原證書基礎上變造。檢驗檢疫人員依法對這家葡萄酒進口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
為何進口商“喊冤”?
中間商變造了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為何被罰的是進口企業?
對此,一名熟悉進出口法律法規的人士告訴WBO:“該報道中所指中間商負責的是國內銷售環節,歸屬于另一執法機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監管。而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所監管的是進出口環節,接到舉報,只有權力處罰進口商。”
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檢驗證單、印章、標志、封識、貨物通關單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證單、印章、標志、封識、貨物通關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商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罰款。
變造單證為“洗白”套牌酒
WBO采訪到多名熟悉電商的酒商,均表示某些在電子商務平臺銷售葡萄酒的商家確實存在變造進口單證的惡劣現象。
部分酒商為何會這樣做?寧波云海方舟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葛征波指出:原因在于他們想造“套牌酒”!
另一名在保稅區做原瓶保稅小標簽葡萄酒項目的進口商也指出:一些酒商到我這里貼牌一批酒,再拿著單證去山東某地仿造一批,以提高利潤。
的確,若是“來路陽光”的進口葡萄酒,每一批次都應有相關的報檢報關單證,無論是變造單證上的日期、數量、批次,很大可能都是為在正規軍中做“貍貓換太子”的勾當。
單證審核的難題
這種問題應如何規避?上述進口商表示:沒有任何控制的辦法。
經常給電商平臺供貨,十分熟悉電商平臺運營方法的上海孚臨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冰指出:電商平臺有專門的審核部門,會審核資質,但審查人員無法實質審查,畢竟你不是貨主,打電話到海關與檢驗檢疫局去核查,別人也不會告訴你。
李冰指出:不光網上,線下如商超也如此,即便要審核,只是形式審核。但資質是否PS過,則不見得能審核出來。
一旦出了事情,商家的信任度就差了,應該建議一套個人征信體系。
尋找靠譜的商家,收取保證金
李冰指出:這就跟我們買酒一樣,不可能對每一瓶酒做檢驗,只能對渠道進行檢驗。因此供貨商也應該尋找一些靠譜的商家,避免殃及池魚。
他還建議電商平臺可建立一套信用體系,一旦出了這類事情,會公示并影響商家的信譽度,直接影響到其銷量。
對此,葛征波也給出了防患于未然的手段:目前,因為涉及到價格等商業秘密,分銷商和消費者還無法到通過單證上的數字編號到檢驗檢疫局查詢原始記錄,只能通過進口商查詢。作為進口商而言,也應該防止經銷商篡改單證的風險,云海方舟公司對于來OEM的商家,都會留衛檢證書原件,如果要臨時使用只能暫借,并且收取一定的保證金。
圖片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門戶網站